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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创业(网创)培训补贴申领业务流程

    发布日期:2023-07-28

  一、设定依据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14);

  (二)《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就创发〔2023〕9)。

    二、补贴对象

  组织开展培训的定点机构。

   三、申请方式

  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信用支付”等办法,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费用,培训验收结束后,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资金申请。

   四、补贴标准

  参加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照GYB:400/人,SYB  :1200/人,IYB和网络创业: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报培训。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开班前3日提交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师资派遣单、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等材料。

(二)培训验收。培训班结束后,由培训主管部门审核验收。验收材料包括:培训班审核验收表、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三)申领补贴。验收结束后,培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培训补贴资金申请。申领补贴材料包括: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税务发票)等材料。

   六、办理机构

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0951-6019572

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5014925                  

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5035002                      

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8677656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8061501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8778050 

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1-4652830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7点,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八、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