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稳岗位、保生活。 (以工代训是指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技能培训)
补贴标准:
(1)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日期2018年7月1日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享受补贴1个月的,以参保2个月的社保信息进行核实;享受补贴2个月的,以参保3个月的社保信息进行核实;享受补贴3个月的,以参保4个月的社保信息进行核实;享受补贴4—6个月的,以参保6个月的社保信息进行核实。企业对劳动者社保缴费代扣代缴部分以进入社保账户为准。
(3)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上述行业企业的认定由人社部门会同工信、统计部门按国家有关认定标准进行。三个类型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申报表(3份)、企业申请承诺书、以工代训申报月份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申报月份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3份)
申报流程:
企业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以上资料,经所在地人社、财政局审核后发放。企业登陆宁夏培训项目质量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95.164.196:9002/peixunpm/后,对以工代训人员信息完成系统录入后兑付补贴。
咨询电话:
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李莉 0951-6082901 15009688465
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何潇 0951-5014925 13323578529
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孟华 0951-5035002 13619596858
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刘毅 0951-8677677 17811106553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王金成 0951-8778050 13995175554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刘艺 0951-8537375 18809602636
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马少军 0951-4652830 1389567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