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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暂停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28

广大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工作安排,我区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将于近期完成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的服务对接、数据迁移、系统切换、上线运行等工作。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全区社会保险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暂停服务时间

2022年6月28日20:00至2022年7月13日8:00。

二、系统暂停服务内容

(一)线下服务窗口

系统切换期间,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社保、就业等服务窗口,暂停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申报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等经办服务,暂停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核定、基金支付、财务核算等经办服务;自治区、市、县(区)税务部门及合作银行的服务窗口,暂停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服务。

(二)线上服务渠道

系统切换期间,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电子社保卡门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我的宁夏”APP、宁夏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渠道,暂停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申报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等经办服务,暂停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核定、基金支付等经办服务;税务部门及合作银行的服务渠道,暂停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服务。

三、系统服务恢复时间

(一)2022年7月13日8:00,社保、就业各级线下服务窗口和各类线上政务服务渠道,恢复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相关经办服务;各级税务部门、合作银行的线下服务窗口、线上服务渠道,恢复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服务。

(二)如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适时发布通告,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及时关注。

四、温馨提示

(一)企业退休人员2022年7月的养老金已提前发放,系统切换期间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或申请办理企业缓缴的,可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服务窗口继续申报,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系统切换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办理。

(三)本次系统暂停服务时间较长,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妥善安排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业务。暂停服务前和恢复服务初期,可能出现业务办理高峰,请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尽量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有关业务。

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给广大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人社)、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拨打当地咨询服务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