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指南

社会保障--银川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2023-07-28

一、社会保险登记

1、问:如何办理单位的新参保登记手续?

答:单位需携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填写《银川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新参保登记?

答:携带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

3、问:参保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法人、地址等如何办理?

答:单位需携带变更后的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问: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多少?

答:养老保险费率: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费率:单位0.5%,个人0.5%;工伤保险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二、企业常办业务

1、问:参保单位每月什么时候办理申报核定业务?

答:全月无限制,单位核定费用后再次新增人员的可以单独申报核定此新增人员费用。

2、问:参保单位如何办理人员增加减少?

答:线下参保单位入职或离职人员经劳动合同备案后填写《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银川市参加社会保险核定人员缴费减少申报表》两份加盖公章,到社保窗口申报;网上参保单位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以单位方式登录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增加人员点击“法人办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进入“签订劳动合同”界面,进行以下操作:新增用工信息、合同编辑、提交乙方签名、加盖电子印章,签订合同成功即可为员工参保缴费。减少人员点击“法人办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进入“解除劳动合同”界面,进行以下操作:查看并添加解聘信息、附件管理、提交乙方签名、加盖电子印章,解除合同成功即完成停缴手续。

3、问:网上申报单位怎么做合同招入或者解除备案?

答:已经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以单位方式登录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以“法人办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招收(转入)劳动合同备案”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两个菜单与备案部门进行资料交互,完成网上招入或者解除备案,并自动实时完成就业失业登记。

4、问:如何填报缴费基数?

答:已经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以单位方式登录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点击“法人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申报”,是否按上月选“否”,导出人员工资表,填写申报工资、上年平均工资(以去年12个月的月均工资额申报当年的缴费工资)后进行导入,“保存”→“盖章”→“申报”,申报完成后重做相应月份的核定系统形成补缴差额。

5、问:办理人员增加减少什么时候生效?

答:增加人员当月生效并可以按合同起的时间进行费用补缴核定。核定费用前减少的人员当月生效不参与当月费用核定,核定后减少的人员相当于次月生效即次月不参与费用核定。

6、问: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如何办理?

参保单位职工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办事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申报。人事档案已经托管的灵活就业人员需由档案托管机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养  老保险待遇部门申报。  无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人向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申报。  

应提供以下材料:拟退休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四份)、《职工人事档案》原件;  因病退休还需提供《职工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需提供经公证  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问: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及个人账户待遇如何申领?

答:(1)在职参保人员、企业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国有企业退休教师、银川市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等类别的去世人员由家属将以下材料交由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银川市“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2)银川市市辖三区之外居住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人员家属携带(或邮寄)受理资料至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部门,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进行申报办理。(3)在职参保去世人员户籍为市辖三区之外且不在市辖三区内居住的,可由在职参保人员家属携带相关资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直接申报。(4)离休人员去世的,需将受理材料交由原单位,由原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公章及相关材料到当 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进行申报办理(原单位已经因破产倒闭等原因注销的,交由对应的退养服务管理单位进行申报办理)。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在医院去世的需提供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家中 去世的需提供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两级部门开具的死亡证 明); (2)火化发票原件(2021 年 8 月 20 日前去世的);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线下办理同时提供复印件)。

8、问:如何按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答:参保企业以单位方式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上传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完成新增项目后网上核定费用、增减农民工合同信息;如参保企业未参保登记,需到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办理。

9、问:如何查询和打印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

答:已经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以单位方式登录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点击“法人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权益”进入“单位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界面,选择起止月份后点“申请”,申请成功后可以打印或者下载权益记录。

10、问:如何查询和打印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答:方式一: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以个人方式登录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权益”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界面,选择起止月份后点“申请”,申请成功后可以打印或者下载权益记录。方式二:手机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人社公共服务” →“基础服务”→“社会保险权益记录”,选择起止年月后点“申请”,申请成功后可以打印或者下载权益记录。(仅限自治区内参保职工)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1、问:机关事业单位新参保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编制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在编人员花名册;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2、问: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怎么办?

答:应当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需提供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资料。

3、问: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②批准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的法律文书或文件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建制转出的文件。

4、问: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②变更姓名、居民身份号码等关键基础信息的,需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特殊信息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定手续。

5、问:对参保人员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

6、问: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的信息有异议时,如何进行记录调整?

答: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的信息有异议时,参保单位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核查。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对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予以修改,保留调整前的记录,记录调查信息,将调整结果通知参保单位。

7、问:参保人员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如何进行待遇核定?

答:参保单位先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②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相关材料

8、问:如何办理个人账户支付核定?

答: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②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③参保单位申请办理需携带单位印章;个人申请办理需提供办理人身份证件;④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9、问: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何规定?

答:通过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认证软件在《宁夏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中完成认证。对不能用手机认证的,可与单位联系,由单位协助认证,并按电子版格式向我局上报纸介质报表(单位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也可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高拍仪、手机协助认证。

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①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资格认证且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②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③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年龄限制?

答: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年龄男性限60周岁,女性限55周岁。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3、养老保险能不能补缴?

答:根据[2019]87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能补缴。但根据[2022]60号文件精神,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另,补缴目前只有通过单位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4、已达到退休年龄,未缴够年限,可否一次性补缴?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13号令,延5年后一次性趸交)(2)2011年7月以后参保的,顺延至缴费满15年为止。

5、养老保险可以中断吗?

答:允许中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6、服刑期间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吗?

答:不能,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以入狱实刑作依据)

7、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吗?

答:不能,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参加、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8、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按月缴纳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

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1、问: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行政区域内,自2012年1月1日以后经银川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市滨河新区管委会除外,具有银川市常住户籍,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且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在册人口(不含在校学生)。

2、问:被征地农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被征地农民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3)历年来银川市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地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好几次征地的征地协议都要附上到社区填表--社区(村委会初审)--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复审)--辖区社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进行特殊身份登记。被征地农民通过“我的宁夏”APP进行线上缴费。

3、问:被征地农民逐年享受补贴结束后怎样缴费?

答:被征地农民逐年享受补贴结束后,以后年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由个人继续参保缴费,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保缴费。

4、问: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规定有哪些?

答:①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对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执行,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后方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②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男、女均达到60周岁方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5、问:哪些人可以参加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自治区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民生服务中心参保登记。

6、问:参加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财政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缴费?

答: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设有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六个缴费档次,实行每年一次性缴费,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自治区和市(县、区)政府对参保缴费给予补贴,鼓励多缴多补。具体标准见下图:

个人缴费标准

200元

300元

500元

1000元

2000元

3000元

财政补贴合计

40元

50元

70元

120元

200元

320元

参保居民可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进行核定、缴费  ,不会手机操作的居民可在居住地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核定缴费信息,再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台或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各村(居)便民金融服务点等自行进行缴费。

7、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贴?

答:(1)对于重度残疾(一、二级、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员、易返贫致贫检测对象,自治区、银川市和辖区给予全额缴费补贴;低保家庭等缴费困难人员,给予部分缴费补贴。

2)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民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自治区劳动模范、银川市劳动模范的,由银川市本级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960元、720元、480元。

3)对于村干部,个人按照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缴费,自治区银川市财政按照24%的比例给予补贴。具体缴费和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公布的标准执行。

4)对于城镇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在政府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每年再按自治区公布的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给予个人奖励缴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公布的标准执行。

8、问: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参保人员未领取养老待遇的,可根据户籍转移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关系,转移后其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缴费。参保人员办理转入手续时需持银川市户口本到市民大厅C1厅2号窗口进行线上转移办理。

9、问:如何计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如何办理?

答: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奖励性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2023年,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奖励性养老金实行长缴多得奖励机制,参保人员凡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申领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已经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到就近的民生服务中心办理领取待遇手续。

10、问: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财政补贴),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可按死亡上年度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12个月的丧葬补贴。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死亡人员身份材料及社保卡到就近的民生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六、档案查询类

一、问:查询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如何办理?

答:1.本人查询: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2.直系亲属查询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携带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被查询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3.企业退休人员所属单位查询:单位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公函或介绍信、被查询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公安、纪检、国家安全等部门查询:携带单位公函或介绍信、工作证原件。

二、问:查询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如何办理?

答:1.本人查询: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2.参保单位查询:单位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公函或介绍信。

3. 公安、纪检、国家安全等部门查询:携带单位公函或介绍信、工作证原件

、退休人员常办业务

1、问:开具养老金证明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提供身份证原件。

2、问:开具工龄证明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提供房屋拆迁办公室出具的《银川市出售的有住房职工工龄证明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问:更改社保卡金融账号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

4.问:如果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待遇资格认证有什么影响?

答:逾期未认证,会导致暂停发放养老金。

5.问:多长时间需要认证一次?

答:12个月内应至少认证一次,认证期限为退休人员最后一次认证之日起12个月内应及时认证。例如:老李于2022年6月20日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进行了认证,他的认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20日,所以需在2023年6月20日之前进行至少一次认证,如果老李在2023年5月20日又做了一次认证,他的认证有效期递延至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