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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 银川市启动个人养老金试点

    发布日期:2022-12-09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自11月25日,银川市被国家确定为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组织和宣传引导,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形成了统筹联动、高效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银川市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十一章三十二条,对个人养老金适用范围、参加流程、缴费水平、税收优惠、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运营和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顺利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张贴海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线上线下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努力将个人养老金的定位和作用、覆盖范围、管理模式,资金账户的开立和变更、缴费水平、投资、领取、信息平台等讲清楚,说明白,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个人养老金政策的知晓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密切协同配合,稳妥有序实施。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个人养老金发展进行指导,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额度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税务部门负责落实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对个人养老金涉及的税收实施征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各参与部门建立和完善投诉机制,及时发现解决个人养老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目前,我市多家银行已正式上线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账户开立、资金缴纳、产品认购等服务,拟推出个人养老金开户有礼、缴存有礼、团办有礼等多重优惠,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