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长者版 无障碍浏览

银川市下足功夫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措施

    发布日期:2023-07-25

近期,银川市着力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通过打造协商调解服务优质品牌,创新各类调解融合联动工作格局,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协调解措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完善争议多元调解能力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和拓展打造 “金牌调解组织” 专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覆盖乡镇、街道、工会、行业商会协会、重点区域、企业的多层级、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推动市、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提供争议调解服务,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做好工作。合力推动用人单位加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二是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相关部门落实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办理、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优势。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引导和规范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及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调解工作,调动各调解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化解争议、协同社会治理,进一步增加调解服务供给。

(二)合力联动大抓争议调解。一是健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信息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重大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推动建立 “一窗式”争议受理和流转办理机制。二是参与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向综治中心派驻调解仲裁工作人员,联动办理争议案件,化解争议矛盾,提供业务支持,做好人员、经费、场所、设备等保障工作。三是强化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推进调解与仲裁紧密衔接,建立仲裁员分片负责联系指导调解组织制度,完善争议 “分对分”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全流程在线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

(三)加强争议前端预防和源头治理。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指导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与协商调解工作融会贯通。二是加强争议预防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作用,全面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用工管理依法合规,减少争议发生。三是健全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争议风险监测研判机制,准确研判争议态势,制定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处置。四是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争议。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

(四)强化争议协商和解处置力度。一是推进建立内部协商机制。积极培育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争议协商意识,推动用人单位以设立“负责人接待日”、召开“劳资恳谈会” 、开通热线电话或者电子邮箱、设立意见箱、组建网络通信群组等方式,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协助开展争议协商。工会组织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争议协商,做好咨询解答、释法说理、疏导教育、促成和解等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向争议处理前端拓展,主动为职工协商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提升和解协议执行效力。工会组织探索在争议案件较多的仲裁院、人民法院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常态化调解与仲裁、诉讼对接机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协商达成一致的,主动引导签订和解协议并推动履行和解协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的,做好引导申请调解等工作。

(五)提升调解组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稳定专职调解员队伍,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指导,扩大兼职调解员来源渠道,广泛吸纳法学专家、仲裁员、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师、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等专业力量参与调解。二是推进智慧协商调解建设。依托自治区“人社一体化”系统,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应用系统建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协商调解深度融合,建立部门间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运用各类大数据开展争议情况分析研判。完善网络平台和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调解功能,推进争议维权“网上办”“掌上办”,提升协商调解智能化水平。三是保障协商调解工作经费。将协商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经费,对协商调解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硬件保障,为调解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四是建立调解组织调解员办案补助制度。结合调解争议案件数量、质量、复杂程度等,按照“以案定补”原则给予办案补助,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争议处置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