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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人才强市助推银川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3-0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密切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擦亮“教育在银川”品牌,共同推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围绕发展战略谋篇布局,创新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坚持引育并重,探索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选拔为引领、以创新创造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截至目前,教育领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13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才25人,入选自治区级青年技尖人才培养工程27人。

扎实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从自主招聘、人员流动、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10个方面破除制约人才体制的“痛点”“堵点”,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科学性、灵活性。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在银川二中、九中、唐中教育集团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改革试点,共自主评审207人。组建银川市中职系列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职系列、中小教系列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

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坚持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导向明确、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体系。坚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优化职称评审办法、细化评审流程,引导人才向乡村振兴主战场和基层一线流动,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满15年、25年且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的教师,可直接分别参评中级、副高级职称。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共评审180名教师定向高级职称。

推进教师工资增长机制。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近年来,通过增加乡镇教师岗位津贴;校长、班主任岗位津贴;教师课后服务费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政策调整,不断提高了教师的工资收入。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同级公务员工资水平。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按7:3的比例设置,指导各学校自主制定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奖励性绩效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为抓手,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规范教师交流管理,进一步完善交流程序,健全符合教育领域特点的人才流动机制。全面推行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竞聘和聘用合同管理,建立完善以岗位管理、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规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坚持聘用合同管理,督促教育系统落实聘用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推进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全覆盖。

规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为:高中3:5:2;初中2:5:3;小学(幼儿园)1.3:6:2.7。坚持评聘结合按岗聘用原则,开展全市第八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坚持岗位聘用动态管理。指导中小学建立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制度,完成了4173人岗位聘用。

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扎实做好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自主招聘工作,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全年公开招聘教师335人、特岗教师29人,招聘公费师范生165人,自主招聘教师502人。支持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补充员额人员,及时对招聘工作方案予以审核备案,共招聘员额教师14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完善工资增长制度,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为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