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17 号)精神,银川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广泛推荐、审核审查和综合评审,产生18个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36名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与银川市人社局联系,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信件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书面材料寄送: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2号楼309室,邮编750000。
电子邮箱投递:6888932bangongshi@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反映材料”)。
情况反映专线:0951—6888890(接听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银川市)
2.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银川市)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