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长者版 无障碍浏览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宣布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7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按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9号)等相关规定,组织起草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及说明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审议印发。请于2026518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来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51-6888893

电子邮箱:zcfghxfk@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750001)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6417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

部分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经过清理,现决定:对7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进一步完善非因工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1〕16号);

2.《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人社发〔2021〕115号);

3.《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网络创业培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2〕6号);

4.《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个人养老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银人社发〔2022〕140号);

5.《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的通知》(银人社发〔2023〕34号);

6.《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人社发〔2023〕115号);

7.《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工业企业新增就业扩岗补贴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函〔2023〕55号)。